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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考勤制度

一、为了保证远程学习支持服务能有效地开展,学生要参加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和 网络学院统一安排、组织的教学活动。

二、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,必须事先请假。特殊情况要在事后一周内书面 补假。公假:由所属校外学习中心负责人批准。 病假:凭医院病假证明向学习中心办理请假手续。 事假:学生在学习期间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,要事先办理请假手续,由学习中心审批。
三、学生请假期满,应即销假,如需继续请假,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。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不办理续假手续者,一律以旷课论。
四、学生在寒暑假期满后,必须按规定时间向所属校外学习中心报到注册,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,必须事先请假,并经所属校外学习中心批准。无故不按时报 到注册,又不请假者,按旷课处理。
五、学生到校上课,应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,自觉遵守课堂纪律。对旷 课学生,根据旷课时间多少、情节轻重及其认识态度,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理。情节严重者,责令其退学。
六、病假或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六周者,应予休学;某门课程缺课超过课程总学 时三分之一者,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学期考试,必须重修。
七、毕业实习期间,因事假、病假而缺实习总学时三分之一以内的学生,必须补 完所缺课程的实习,成绩及格,方准毕业。
八、各校外学习中心应加强对考勤工作的管理,考勤工作由班长、班主任共同负 责。班长做好考勤记录,班主任应不定期抽查学生到课情况,并按月做出学生考勤统 计表并报学习中心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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